政策 | 广州市增城区招商引资政策摘录
| 招商动态 |1970-01-01
哈喽,大家好!
为便于各大企业了解进驻增城的优惠政策,小编特地摘录增城区各大政策文件,收集整理了相关优惠政策。
企业篇
企业增资扩产奖励办法
1.先进制造业项目: 增资1000万人民币以上且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人民币,按扩产后销售收入1.5‰奖励。
2.现代服务业项目: 增资300万人民币以上且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按扩产后销售收入0.8‰奖励。
详见《增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企业上市奖励办法
1.给予上市成功的增城企业3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2.已上市的异地企业将总部迁入增城的给予企业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3.上市企业再融资成功的,投向增城本地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按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4.对进入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增城股份制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详见《增城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扶持办法(试行)》
建设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奖励办法
1.获得国家、省、市、区级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聘任创业导师且得到上级资金支持的,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年每家的补贴额度不超过15万元。
3.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通过集中购买方式为在孵企业和创客提供设计、开发、实验、工艺流程和检验检测等技术服务及工商、法律、财税、金融、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并得到上级补贴的,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补贴,每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经区科技部门审核的科技中小微企业进入孵化器发展,按照实际租用孵化面积给予在孵企业最长两年的场租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25元。
5.对在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服务团队建设、创业配套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孵化企业服务、毕业企业情况等方面的管理运营情况的考核结果,给予运营经费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档100万元,第二档70万元,第三档50万元。
详见《增城区孵化器及众创空间管理办法》
金融行业及上市科技企业奖励办法
1.对获得市互联网金融企业业务补贴的,按照市补贴5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担保公司在我区担保业务1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50%,按照其对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担保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区内科技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补贴,成功进入创新层的再额外奖励50万元。对挂牌企业通过新三板定增方式成功实现融资的,按实际募集资金并在增城投入部分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4.对区内上市科技企业在并购时实际发生的法律财务等中介服务费用,给予50%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对区内新三板挂牌企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开展并购发放的一年期以上并购贷款,给予1.5%贷款贴息,每笔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100万元。
6.对新迁入我区上市科技企业,给予管理团队50万元奖励。
7.对购买科技成功的科技企业,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一年度补助金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8.对区内科技企业购买科技保险险种,在获得市补贴后按照市补贴50%给予保费补贴,单个企业年最高总额不超过15万元。
详见《增城区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管理办法》
科技创新企业奖励办法
1.对获得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立项资助的各类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的方式予以配套,对国际科技项目,给予100%资金配套,最高500万元。对省级科技项目,给予70%的资金配套,最高300万元,对市级科技项目,给予50%的资金配套,最高100万元。
2.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者高新技术企业转入本区的,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3.企业参与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认定的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按照《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被认定为小巨人企业的,按3:2:1分三年度支持24万元。
4.企业按标准建设广州市研发机构,对标准建设的企业,以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支持40万元。获得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宗信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格认定的,一次性支持300万元,企业被成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的一次性支持50万元。
5.企业研发费后补助按照《广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执行。企业研发经费支出不足1亿元的,按支出额的2.5%给予补助;不足5亿元的,对其中1亿元给予250万元补助,其余部分按支出额的1.25%给予补助。
6.获得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我市按照奖励金额1:1奖励。
7.成功进入广州市科技创新服务机构目录的单位,根据有关证明资料一次性奖励2万元。企业创客申领广州市创新券购买服务的,区按创新券总额的50%对其予以资助。
详见《增城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
企业知识产权专利奖励办法
1.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5000元/件,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70%费用减缓的,资助30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2000元/件,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增加1000元/件。
2.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4000元/件。
3.实用新型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1000元/件。
4.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的奖励500元/件。
5.在本区企业工作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额外资助2500元/件,各人一次性给予代理费资助2500元/件。
6.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并授权成功的,一次性额外资助10000元。
7.对企事业单位本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上两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平均数的增量,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1)增量在5-10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2000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2)增量在10-20件的企事业单位,按照3000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3)增量在200件以上的企事业单位,按照5000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额不超过10万元。
8.企业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且拥有10件以上有效专利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9.凡被列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
10.经认定为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由区科工信局授予“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详见《增城区知识产权专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人才篇
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
1.被授予增城区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奖励5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9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免费入住最高150平方米公寓。
2.被授予增城区优秀人才《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奖励2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2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免费入住最高100平方米公寓。
3.被授予增城区青年后备人才《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奖励10万元,购房补贴最高10万元,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免费入住最高85平方米公寓。
4.凡授予《高层次人才证书》,举办学术会议补贴最高5万元,参加学术会议补贴最高4万元,发表论文奖励最高3万元。
详见《广州市增城区高层次人才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奖励政策
1.对入选的创业领军团队,给予1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资助最高1000万元,提供100到5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免租或三年租金补贴,最高50万元,贷款贴息补贴最高30万元。
2.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资助最高300万元,提供100到300平方米工作场所,3年免租或三年租金补贴,最高30万元,贷款贴息补贴最高20万元。
3.对入选的创新领军团队,给予1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资助最高200万元。
4.对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资助,项目经费资助最高80万元。
5.对入选的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给予5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资助。
详见《广州市增城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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